认识BEN的时候,是在一个雨天,没有带伞的我躲进一家小铺。
受学院风貌的影响,我穿着POLO的深蓝色线衫和宽大的牛仔裤,因为长期抽烟,皮肤干燥,苍白。有黑眼圈,雀斑。他的店里,播放着简单计划的现场版。黄色和绿色的布艺沙发上放着橄榄球,香烟,毛线小熊。沙发的旁边是一堆陈年的《我爱摇滚乐》和一个有些许泥土的滑板,鞋柜旁边是一个电吉他。他坐在沙发上,带着AEP的鸭舌帽,绿色的帽衫,黑色的牛仔裤,板鞋。
我很冒昧的要他播我刚淘来的圣咏,他点点头,他微笑着将CD放进电脑,然后有点兴奋的说,那属于哥特音乐。……很多年以后,我知道那其实属于新世纪音乐,但已经不重要了。
他有个酷爱网络游戏的女友,身材高挑,皮肤通透。叫NANA,她说BEN是她认识最好的男人,她说他们要结婚。我微笑的祝福他们,3年以后,BEN说他们分手了。突然觉得自己好像浪费了一个祝福。又或许,我还浪费了很多钱。
我发现了一件咖啡色STUSSY的帽衫,软软的,散发着迷人的味道。试过之后,我决定买下它。那是一件二手衣,曾经是BEN在香港淘的,后来穿在他的身上,最后是我。
后来,我时常在店里等他,和NANA聊天,和她看我不喜欢的韩剧,听她讲他们的故事,偶尔翻翻墙角的杂志,或是发呆。有时,我都忘了自己在那儿坐了多久,又或者,是在等另一个约会的电话。我喜欢王家卫,因为他把暧昧表现的很有诗意,使人向往。可是现实中的暧昧,却像一杯坏掉的咖啡,没办法下口,只好作罢。
回望过去,我等过很多人,那使我看起来像个在车站不知道目的地的傻瓜。可我还在等,等一个像二手衣一样使我感到温暖的拥抱,我要一直拥有他,使他不再人群中游荡。被人挑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