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DV、文字、旅行一锅烩。非洲、伊朗、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乱溜达。一不怕苦,二不怕死,三不惜力。喜欢原始、自然又便宜的地方。玩儿着、转着捎带干活。一生理想:宠辱不惊,自由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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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而告之:敬请收看旅游卫视-《丛林中的神话》

    2007-11-06 02:46:33

    敬请收看:旅游卫视-《有多远走多远之行者无疆》澳洲北领地专辑《丛林中的神话》

    有闲工夫时,大家请在这周一二(5、6日)21:40分收看旅游卫视-《有多远走多远之行者无疆》栏目,澳洲北领地专辑《丛林中的神话》。共4集,下周一二同一时间播出。重播为第二天的13:20分。
     
    由梁子和刘漫带领大家同游澳洲北领地,感受那里美丽的自然风光,深入原始的丛林腹地,接触质朴的土著,与凶猛的鳄鱼擦身而过,进行狂野的狩猎之旅。
     
    (注:梁子人在非洲布隆迪,此文章为插播广告)

     

  • 澳洲人真会享受

    2007-10-12 00:59:04

           澳洲人实在会享受,在一个天然的瀑布下一待,就是一整天,吃的、喝的、洗的一切俱全,还伴着充足的阳光,清新的空气,一切来自大自然的恩惠都被他们享受得淋漓尽致。看了让人眼馋得发晕。也难怪,人家没有那么拥挤的人呀,怎能不觉得爽呢?看看人家的生活多悠栽,这辈子在咱中国就别想了,谁让咱遍地是人呢。

     

     

     

     

     

     

     

     

     

     

     

     

     

     

     

     

     

     

     

     

     

     

  • 与动物共生存的澳洲土著

    2007-09-21 01:44:45

     

     

           如果说,当我们这些都市人,在行进途中,被一条蛇挡住了去路,一定会表现的恐慌不安、不知所措的。  而对于生长在澳洲北领地丛林里的土著人,当他们需要的时候,就是一顿极好的晚餐。  这就是他们靠大自然生存的本领。

      土著人长期在丛林里生存,他们与热带丛林里最为繁多的动物,既是朋友,又是敌人。同在一片土地上,各自生存,但时而也相互侵袭,正因为此,土著人的生命,在大自然中练就得无比顽强。

          土著人喜欢吃蛇、乌龟等湿地小动物。在阿纳姆地抓乌龟、蛇是土著最拿手的事情。 我们跟着土著猎手艾瑞克,来到一片沼泽地边缘,艾瑞克手拿一根两三米长的棍子,对我们说:“就在这儿!你可以听见有乌龟的地方。”“听见?”我有点蒙?

    “对!能听见。因为,当我用这根一头已经削尖了的棍子往下探的时候,如果下面有乌龟,碰到了龟壳上,就会发出‘砰!砰!’的声音。这声音与碰到石头完全不同。我们喜欢吃一种本地的蛇颈乌龟,而且,要长成熟了才能吃。这种乌龟肉比较肥,很香,又有养。”     

          说完连看都没仔细看,就用棍子在脚下的左右来回向下面探。“发现已经长成熟的乌龟后,把它从泥里刨出来,用手按在龟头上,把乌龟的脑袋引出来,两边一错位,就把脖颈拧断了。”艾瑞克还说:回去后,他们喜欢把乌龟放在火上烤,烤得软一些,然后拉着已经拧断了脖颈的脖子,向外一拽,就彻底拉断了,再把手指头伸进去开了膛,再继续在火上烤,直到烤得有点焦了,并散发着肉香了,然后,掀开乌龟的盖壳,看看里面是否熟了,还可以再烤一会儿。不管是否烤得特别熟,这种乌龟的肉都非常好吃。不过,艾瑞克用一种不屑的口气说:“这种活儿,通常都是女人干的,因为,不费体力,只需要经验。我们男人是打大猎物的。”    

          据艾瑞克介绍说:这是石器时代遗留下来的狩猎方法,我们现在仍然遵循老祖先保留的方式,是对土著文化的继承。而土著人吃蛇的方式也很特殊。当他们发现湿地里的蛇时,也会遵循着一个人类规则,那就是不抓“未成年”的小蛇。另外,当蛇出现在土著的眼前,他们会根据蛇的种类,迅速地判断,是否需要它,之后,他们的认识很明确:不论任何可做食物的动物出现,都不能被视为理所当然,首先,要满怀感激地接受它,因为,它一定是在人们需要吃它的时候,出现在眼前;其次,一定要表达内心真诚地谢意,然后,才能去抓住它。土著人抓蛇很迅速,他们不用任何工具,只是用手紧紧抓住蛇身,之后,把挣扎着身体“嘶嘶”作响的蛇头迅速塞进嘴里,用上下牙紧紧钳住蛇头,双手在蛇身上下摸索,突然,使劲一拽,立即能听到“咔嚓”一声,蛇的颈骨就断了。然后,土著会将蛇皮扒掉,用火将蛇肉烤着吃。在阿纳姆丛林的湿地中,植物的存在,养育了动物和人类、保持水土、增添环境的美丽、平衡大气。而动物和人类既是伙伴,又是相互的食物。当然,对于平衡这个世界都是具有贡献的。

      对于土著人在丛林里生存的本领,是人类天赋的能力,他们没有因为社会的“进步”,而丢弃了人本能的生存技能。而我们这些“文明人”,面对诸多现代化的机器而变得越来越退化了生存的能力,真不知道,再过若干年,我们还会以怎样的本领,来应对真正的大自然。

    小袋鼠正悠闲地吃着苹果

     

      

     

    澳洲特有的花蜥蜴

      

     

    刚出生一天的小乌龟

      

    猎手卡尔和他的爱犬,亲密无间,形影不离。

      

    骆驼可是人类的好伙伴

      

    蛇爬在我们的摄像机上显得很自在。

      

     

     

     

     

     

    赛马是人与动物和谐相融的体现 

  • 一群没有烦恼的人类

    2007-09-14 16:07:02

    进入澳洲,第一次见到原住民,似乎有一种莫名的亲切之感。我试曾问自己:“是因为他们的肤色,令我想起了非洲黑人?还是因为他们身上的确有与大自然和谐相处的气息?”喜欢他们,也许不需要理由,只要是发自内心的、最真实的情感就足以。

    澳洲原住民,是一群在澳洲土地上生活了5万年的特殊人类,他们生存的最精彩之处,就是5万年间,没有对任何森林或土地进行毁灭性地破坏,也没有造成对大自然资源的浪费。没有破坏水源,没有危害动物,没有制造垃圾。

    他们尊重自然,回馈自然,长年过着与大自然共存共融的生活,接受着大自然的荫庇。他们梦幻着、欢笑着、人人充满信心地离开这个世界,然后,静静地躺在满是绘画的岩石下,“享受着”来自大自然的一切恩赐。

    这种人类的生存,不得不令我们这些所谓的“文明人”佩服。

    我们发明了各种机器生存着,因此,已经丧失了许多老天赐予我们原本的能力。如果说,我们一旦进入大森林里,没有车、地图、以及完备的通讯设备,仅靠赤手空拳很难寻找百里之外回归的道路。而对于长期居住在丛林的土著,却完全不在话下,就像大自然里的动物,广袤的土地,被它们熟悉的几乎不会把自己丢失在任何一个角落里,这就是本能。而人类原本也是有相同记忆的,因为,人同样是动物的一种,只是被我们称为“高级”而已。

    与土著交往的时间极为短暂,但我发现,他们多数时间都喜欢静静地聆听,也许这样能够接纳更多上苍的信息,当然,他们心灵的安静,没有杂念,是最根本原因。因此,他们喜欢用眼睛交流,用肢体表达,也就能够让我们在短暂的时间内,有机会欣赏到他们的舞蹈,这是一种精神与心灵的表达,尽管不是表演,而是仪式,但用舞蹈方式表达精神世界的东西,令人感到十分美好。

    由于他们没有文字,知识是通过歌曲和舞蹈代代相传下来的。每一个历史事件,可以记录在沙土上或岩石上,以及在音乐和讲述中。这就使得他们更加富有责任感,他们要传承历史文化,传承生存方式,以及爱和恨,美与丑。他们活得简约且又自由自在,是一群没有烦恼的人类。

     

     

     

     

     

     

     

     

     

     

     

     

     

     

     

  • 凶猛的澳洲咸水鳄

    2007-09-05 22:12:12

              凶猛的澳洲咸水鳄

     
     
     
     

     
     

     
           澳洲有两种鳄鱼,一类是对人类没有威胁,体积相对比较小的淡水鳄鱼,它通常生活在河流或死水潭里。而体积庞大,宽鼻子,来势凶猛的咸水鳄鱼,大都在海水或流向海洋的河流里。这种咸水鳄捕食任何体形的鱼类和动物,可以说,它们不尊重任何人类或动物,因此,对它决不能做冒险之事。通常,它们喜欢躲在水底,用其巨大有力的尾部推动身体,它运动的速度如一枚导弹般快速前行。也许,在一条有鳄鱼的湖水里,你也许没有看见它的身影,但并不等于它对你没有威胁,也许就在你疏忽的一瞬间,它就会从某个角落突然窜出来,狠狠地咬住你,使你的小命瞬时间葬送在它的血口大嘴里。
          咸水鳄,一旦在岸边捕获了猎物,总是喜欢把猎物拖入水中,在被撕成碎片之前,猎物大都已经溺死。因为,这种鳄鱼可以在深水里呆上一个多小时。
          在一块领地里,有一头雄性头领,依靠其他雄性鳄鱼供奉食物。它们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浅滩上闭目养神,为捕食猎物养精蓄锐。

     
     

     

     
    坐小船在看鳄鱼,也要冒点险.
     
     
     
    有人冒着危险,在距鳄鱼很近的地方钓鱼,一但成功,可谓是乐在其中.
     
     
    这些与鳄鱼生活在同一湖水的野鸭,要与鳄鱼抗争才能生存.
     
     
    达尔文城南40公里的鳄鱼场,喂养了几千只鳄鱼,以获取鳄鱼皮。
     
     
    这是专门喂养鳄鱼的水牛肉.
     
     
     
    这种咸水鳄的特点,体积庞大,这是一只5米长的鳄鱼,甚至连它的样子都很凶猛.
     
     
    这种鳄鱼皮很贵重
     
     
    这是只有三个月的小鳄鱼
     
     
    小鳄鱼和它的妈妈
     

     

     
    这样美丽的湖水,有了鳄鱼就显得不那么平静了
     

  • 一个勇士般的猎手

    2007-08-25 00:50:04

          

           猎手杰森

           澳洲北领地猎手杰森(JASON),怎么看都像一个战士,而且还是特种部队的战士。不论他强壮的体魄,还是超能的胆识,以及精湛的技能、敏锐的思路,还有他那爱憎分明的正义感,都觉得他是一个具有将军潜质的精兵。遗憾的是,他从没当过兵。

              不过,有时又觉得他很像从电影里走出来的英雄人物,身体强壮的像堵强,子弹穿不透,刀割划不破,完全一个刀枪不入,永不倒地的史泰龙式的壮汉。

            

            杰森像个战士,走在沼泽地里

                此次阿纳姆丛林之行,刘漫安排我乘坐他的车,尽管他并不是个话特多的男人,但是,我们同行300多公里,一路上在他不断地吃零食的状态中,我们还是愉快地边聊天,边打发着共同的旅途时间。

              杰森不仅是一个专业猎手,还是达尔文拳击俱乐部的教练,一米八五的个头,炼就了一身此起彼伏,波浪式的肌肉,宽厚的肩膀,仿佛能支撑一片天,一副“审”字型男人标准的体格,一脸阳光灿烂的容貌,不抽烟,不喝酒,拥有一个良好品质、极其健康的生活方式。

            

             杰森正在进行出发前的准备,身后是他的吉普车

       

         我坐在他的车里,特意挂上了一个琉璃的中国结,以示出入平安!

              在此之前,我们曾被邀请去他家吃他爸爸做的烤肉,肉的品质之精致,烤的味道之特别,给我们所有人留下了深刻且美好的印象。加之,还知道他是个新婚仅一周的新郎,而漂亮的新娘是个举重教练,别看人家练举重,身条就像健美运动员,没有一块多余的肥肉。俩人完全是天配一对,因此,他具有健康的身心,一半都来自于这个充满了和谐的家庭。

             

              34岁的杰森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妹妹,他排行老二。学习驾驶,爸爸是教练,自从考取了驾驶本之后,他花了6000澳元,买了一辆结构非常简单的4W吉普车,之后,他根据行走丛林的需要,自己开始从外到里进行全面的改装。不仅要有强劲的动力,还要有舒适感,甚至,连音响、空调、对讲及GPS系统等都逐一安装了。我坐在这辆他自己改造过的车里,最大的感受就是舒适又有安全感,加上他戴着墨镜,光着脚丫,超疯狂的驾驶,行车时大幅度的颠簸,又增添了一份刺激感,此行的旅途有多么过瘾,可想而知了。

          

           杰森(右)戴着墨镜,腿上纹着刺青,眨一看,还有些黑社会老大的劲头,他与最好的朋友卡尔(左)有着相同的爱好。

       

         杰森有一种力量的象征

            不过,杰森最喜爱的是狩猎,在澳洲北领地,由于野猪、野牛肆虐,严重破坏生态,直接影响当地人的生活,因此,清除野猪和野牛,就成为猎手们的责任。

            杰森狩猎,喜欢使用弓箭,射箭的距离不足30米,这就需要相当的胆识和优秀的技术,危险系数更大。所以,并非每个猎手都能使用射箭的方式狩猎,这也是杰森较为优秀的一面。

            总之,今天之所以把杰森介绍给大家,希望人们了解,在澳洲北领地,不仅有美丽的风光、繁多的动植物,还有各种类型的人物,人们在那片土地上和谐相处,无欲无求,各自用不同的方式,渡过着他们的平安、祥和的生活。

          

          打野牛是一种很危险的狩猎活动,猎手需要隐蔽,一但被野牛发现,重量足有500公斤的野牛,牛性大发的后果不堪设想。

      

      

       为了保险,有时目标太近,把脸也要抹成黑色。

      

       

        在丛林里发现野猪,脚下是沼泽地。

       

        射箭

       

        打的这只野公猪,足有200斤。

       

        在“战利品”前照张相

        

         我也分享着杰森胜利的果实

        

         杰森开着这辆专门用来狩猎的美国产4W车,穿行在丛林、草原、湿地中,如同驰骋在硝烟的战场。这是结束了一天的打猎后的轻松状态。

       

        我身旁这辆车,就是杰森花了6000澳元购买之后,又精心改装成性能完善,且适合丛林驾驶的吉普车。

        

  • “熟悉”的澳洲土著人

    2007-08-22 11:51:47

    “熟悉”的澳洲土著人

        

       

           不去澳洲,几乎对那片土地的原住民一无所知,此次澳洲之行,令我最感兴趣的就是那里充满了神奇故事和久远历史的土著人。   从北领地首府达尔文出发,200多公里后,进入阿纳姆丛林,这片丛林大约12万平方公里,分散居住着大约两万多原住民,大致分为十几个大的村落,也有不少人散落地居住在丛林深处。甚至,还有些丛林地带,荒芜人烟。  进入阿纳姆丛林拍摄土著人,事先需要办理准许证,否则,对破坏规矩的外来人,毫不留情。

      好在我们到达之前,澳洲的刘漫已为我们办妥了各项事宜,使我们能够顺利地进入那片丛林。

       

          走进阿纳姆丛林,在一片热带景色的环境中,加之当地黑皮肤的原住民,令我感觉像是进入了熟悉的黑非洲。甚至,散发的空气,都是那么一致的清新。

      关于澳洲土著人的历史,如同梦幻般的遥远。

      

         据说,澳洲土著人的祖先最早来自东南亚。 那是大约在四万年前。不过,从最新发现的一些岩画考证,事实上,年代似乎更加久远。

     四万年前,地球上大部分面积被冰川覆盖,澳洲和东南亚大陆是连成一体的。随着地球上的气温变暖,冰川融解,海平面上升,逐渐将澳洲和周围的岛屿分隔开来。

      

          早期,这里的土著人以小群体的方式生活,每一个群体都有自己的语言、风俗和习惯。群体和群体之间有非常紧密的联系及共同和不同的生活方式,主要依据他们生活的环境。土著人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大自然可能提供的生存条件,他们不善耕作,主要以狩猎和采集野果为生。

      在大批的英国人进入之前,对澳洲土著影响最大的是印度尼西亚的土人马克撒人(Macassan)。大约从1650年,每年雨季,马克撒人都会乘船南下澳洲捕捉一种海参,既做珍贵药材,又滋补身体。

     

            这些马克撒人在当地澳洲土著人的帮助下,将采集到的大批海参就地晒干,加工后,运出澳洲转卖给中国商人。当时中国市场上的海参主要都产自澳洲。中国人还通过马克撒人向澳洲土著人购买了大量的海龟盖和珍珠之类的东西。当时,马克撒人多用衣物、食物,烟叶、酒、斧子、刀子等工具与澳洲土著进行交换,这种交易一直持续到1807年。

         1770428,英国探险家詹姆士·库克船长发现并首次登陆澳洲。当时人们称它为“南方新大陆”。

           真正大批量地向岛上输送人口始于1787年。在亚瑟·菲力浦(Artharphillip),即后来的总督率领下,11只小船经过海上11个月的漂泊,从英国抵达澳洲。第一批大约有1000多人抵达,大多数是犯人。因为英国的监狱人满为患,政府就把这些犯人流放的这个荒芜的岛上,以示对犯人的惩罚。

       当时这些囚犯需要自耕自食。他们在当地土著人的帮助下熟悉土地。而被视为未开化的土著群体,无法和那些自视甚高的英国人沟通,加上语言、文化、宗教、生活习俗等方面的巨大差异,相互根本无法融合、共存。结果,岛上囚犯及其后代对土著人进行了灭绝人性的大屠杀。

           白人初抵澳洲时,全澳土著人数约30万,到了1911年,土著幸存者仅剩两万人。1868年,英国全面停止把犯人流放到澳大利亚。至此,澳大利亚的英国人已近16万。

       关于这段历史后人并没有把它写进澳洲历史书里。20世纪70年代前编的澳洲史,都明显地忽视了土著人的存在。

           进入20世纪七八十年代,少数史学家开始觉醒并对上述状况提出批评。同时,少数受过教育的土著人开始站出来为正义和历史抗争,为土著在澳大利亚国家的权力和地位抗争。

       1967年,澳洲全民投票决定土著被接受为澳大利亚公民,拥有公民的选举权,土著也被列入人口普查范围。但在澳洲联邦宪法中,仍被排除于官方人口统计之外,这种歧视现象一直延续到2001年。澳大利亚第七次人口普查,土著居民被列入调整范围,普查结果归入澳洲的官方人口统计数。

       今天的土著人在澳洲,已经拥有他们的土地,行使的权力和自主的生活,许多土著人接受了良好的教育,不少人与白人通婚,繁衍后代,尽管不少土著后代已经近似白人,但是,土著人说:“只要他们身上流淌着一滴土著人的血液,他永远是一个土著人。”

     

     

     

     

      

  • 难以解析的“神”

    2007-07-26 09:59:09

     

     1、被恶魔喜迎进村
  • 非洲阿法尔女人的魅力

    2007-07-24 02:44:57

    非洲阿法尔女人的魅力
     在东部非洲厄立特里亚南部,有个叫提奥(Tio)的小村庄,村里居住着阿法尔人,信仰伊斯兰教。早在一千多年前,这个民族曾经以游牧为生,因发现了水源而在此定居。

    目前,这里居住了450户人家的1400多人口,村里大部分30岁以上的女人都没上过学。因为,过去只有清真寺被视为文化、教育和宗教的中心,而女人是被禁止走进清真寺的。因此,村里的女人们在文化上完全处于边缘地位。特别是一夫多妻的婚姻状况中,女人就是男人的附属品。可以说,女人的形象是由男人的名誉和欲望塑造出来的。一旦女人外出工作,人们会以为他无力供养家庭,丈夫的名誉将会受到损害。而不能自食其力的女人,很难经济独立,权利自主,在家中也无法唱主角。唯一体现她们的价值的只能是生儿育女,在多子多孙的大家庭中寻找自己的快乐。为此,女人们只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围绕在丈夫和孩子们身边。为他们活着,几乎是每个女人一生仅存的想法。

    而这些女人有着自己对外展示美的方式,过去的阿法尔女孩儿,大约在五六岁时,家里会请来专门做针刺的女人,在孩子脸上刺上不同的竖道,这是一种“美容”。他们认为,随着女孩儿渐渐长大,针刺落下的印记,如同一种装饰品镶嵌在脸上,格外美观。通常纹面都要由专门的雕刻师来完成。所以,富裕家族尤为讲究纹面。纹面的图形取决于脸形,所以,也有些父母希望等孩子的脸盘定型后再雕琢,当然,大多数阿法尔人还是喜欢在孩子幼年的时候就开始纹面。

    要刻出美的纹面,即使艺技高超的雕刻师也不直接在脸上下刀,必须先用笔划出条纹,反复揣摩、修改,直到图案令人满意,才小心翼翼循笔走刀,刻出轮廓,再进一步精雕细琢,最后涂上药物,使图案定型。

    女人纹面图形因地因人而异,有的左颊轻轻三竖道,有的两颊各四长竖道,有的两颊各三道长而宽的横道,并不是千篇一律的。
    不过,我在村里也听到另一种说法,根据伊斯兰教义,女人在穿戴方面是有非常严格规定的。比如:衣服必须穿长且宽松、不透明的,为的是不能显出女人的身材和肤色。也不能露出头发和身体,所以必须用宽大的围巾盖住头发和耳朵、颈部和胸部;服装的颜色和式样要朴素,避免吸引人们的注意力。不能亮出首饰,也不能在丈夫以外的男人面前化妆和使用香水。为此,对于那些漂亮女人,为了不使她们的容貌引起男人的注意,特意在她们脸上用针刺上一条条竖道,一旦她们的容貌不再完美,也就不会令男人们过多地关注。然而,尽管美女们的脸上被刺上了竖道,但仍然不失美丽的容颜,反而成了她们与众不同的一道独特的风景线。从此之后,许多女人都开始效仿美女们的针刺,以此视为美的象征。

    如今,阿法尔女人已经不再使用针刺了。但是,她们仍然喜欢用黑笔在脸、额头及下巴划上一条条竖道,在她们看来,那是一种美的妆饰。我想,这与中国女人染发、纹眉、纹眼线有异曲同工之妙。
    而头发和手脚染成红和黑色,却是女人展示美的另一种方式。他们用一种叫Henna的植物染料,从幼女到老太太都喜欢用它染色,通常染手脚,能保持一两个月,而头发则时间稍短些。她们还会根据自己不同的喜好,将头发染成黑色或红色。有趣的是,我在村里发现不少老头还用Henna将自己的胡须染成橙红色,看上去颇有几分滑稽。
     

    (这个名叫诺哈拉的新娘,身上配戴着从也门购买的全套新婚饰品)
    Henna是一种植物,我们称为散沫花或指甲花。过去,中国人大都用它染指甲或当口红使。所以,中国人提起指甲花并不算太陌生。然而,阿法尔女人喜欢用它在手掌和脚心上染成不同的图案,有染全手掌、手指头的,还有在手掌上先画好图案,按照图案染成不同花色的等等。总之,不同的人,根据她们不同的喜好,在手掌和脚心上染成红色或黑色,风格不一,花色不同的图案。这种染料会因染的时间长短,颜色深浅不同,而在手脚上保持的时间也不同,大约为一个月到三个月。

    村里女人使用的Henna呈粉沫状,只需用水或煤油把它调成很稀的糊状,按照自己所需的图案,平铺在手掌和脚心上,大约一两个小时就能着色了,如果需要颜色更红一些,还可以加长揉和的时间。

    如今村里的年轻人,没有赶上纹面的年代,她们却在脸上画竖道,替代纹面。)

    据说,Henna染手,在北非早有流传。遗憾的是,村里没人能说清楚用它染手、脚的来源和内涵,只觉得用它会给女人带来美丽。染过手脚的女人总有一种展示的欲望,然而,鉴于穆斯林对妇女的严格教义,她们只能装作是自己无意的显露。
    不论是女人纹面,还是染手、脚,在这个村庄里始终都很盛行,这也是当地人们所注重的传统文化。
    在提奥村,大部分30岁以上的女人都没上过学。这些女人

    婚后,只有生了两个孩子后才能走出家门,这些女人笑得如此开心,因为,她们生了两个孩子后,终于可以出来相聚了。) 
  • 今天出发——澳大利亚北领地

    2007-07-18 10:18:51

    今天出发——澳大利亚北领地

    北京飞悉尼,再赴北部省会达尔文,然后进入阿纳姆原始丛林,去拍摄原住民的生活。由于此次我跟着“大部队”前行,也是以往我独行从未有过的经历,所以,很难想像跟着“组织”的感觉是否能找得着“北”。我看重的是身心愉快,但愿此行风调雨顺,一路顺利,心情愉快!

    以下就是我们将要去的部分地方。

  • 男人之山——喀麦隆火山

    2007-05-14 11:49:07

          火山,在我的想像中很遥远,也很神秘。特别是从电视里看见火山喷发时汹涌的岩浆奔腾滚滚地顺势流动的场面,不用问,想都能想像得出那气温有多么高,那场面如排山倒海般富有气势。多少次我都在想像着当火山喷发时,那些身临其境的逃生者们,奔袭不及被火红的岩浆吞并的惨烈场面,想着就是一幅悲壮又惨烈的画面。原想着,这辈子恐怕我也没机会目睹火山的风采。谁知,这次我的喀麦隆之行,竟然住在了火山脚下。
         喀麦隆山是一座活火山,海拔4070米,自20世纪初以来,已喷发了7次,平均每隔17年至20年喷发一次。这座火山自1999年喷发后仅一年多的时间,2000年3月又喷发了一次。这座山像个男人,平时温文而雅,战时怒发冲冠,是个具有特殊魅力的山峰。 
      因此,山下居住的白克瑞人祖辈栖身在它的脚下,对它百依百顺,因为,他们靠着火山爆发后肥沃的土地生存,这也是他们比其它地方的农民有着一份特殊的财富。
      不光如此,每到11月至5月的旱季,许多来自欧美国家的登山人士,都会来到这里攀登这座火气旺盛的山峰。
         可见这座火山的魅力实足。

    平时看上去,这座山没什么特别之处。

        火山除了喷发熔岩外,还向四周喷散出无数的火山灰。这一带的土壤就是发育在年代较新的火山灰上,因此养分十分丰富。加上火山南麓是世界上降水量最多的地区之一,使喀麦隆火山脚下的肥沃土质可以生长出浓密的雨林和茂盛的植物。从殖民时代起,西方人就对这里的雨林倍感兴趣,农作物种植和雨林研究都比较发达。

     

    2000年3月28日,喀麦隆火山发生中度地震并开始喷发。在持续了一个多月的火山喷发期间,火山口喷出的岩浆向西下泻,摧毁了西南省首府布埃亚市的部分建筑物,其中包括设在市郊的国家电台和电视台,并吞噬了大片农田。

    火山爆发后,岩浆流经的土地现在成了一片黑土地。

       火山喷出的熔岩,比碎屑物质要少得多。但是温度很高,常在1000℃以上。因此它经过的地方,树木成灰,房屋焚毁。当然,流得远了,温度会逐渐降低,表面结起硬壳,但是破坏性仍然很大,它可以淹没村庄,侵入城市,堵塞道路,这是原有的公路阻挡。

     

        火山爆发时,大地震动,山呼海啸,烟云蔽日,烈焰飞天,有时还会带来雷电交加,暴雨倾盆。在一阵猛烈爆发以后,熔岩从火山口里滔滔流出,好像一条条火龙在地上奔腾。有的时候,熔岩特别黏稠,堵塞在喷发的通道里,岩浆不易冲出,在地下越聚越多,产生的压力也越来越大,终于冲开出路,把堵塞物炸成碎屑,飞上天去。所以常常是通道堵得越紧,爆炸也就越猛。

    山上的岩石成了巨型的黑色化石

      2000年3月火山爆发时,顺山势而下的炽热岩浆吞噬了大片树林,并烧毁了火山附近村庄的许多房屋。此外,从三个火山口喷发出来的大量火山灰和二氧化硫对大气造成了污染,致使附近地区的一些居民患上眼疾或呼吸道疾病。

    这就是附近村里安装的“火山爆发报警器”,据说是太阳能的。由于是近期安装的,从没使用过,据村干部说,还不知这东西究竟怎么报警。

       林貝海滨的沙滩是黑的。原因是火山腰间喷出的熔岩和火山灰,大量地朝着大海方向流动。熔岩流向了大海深处,而火山灰就与海滩上的泥沙柔合在一起。由于海水和风力长年累月的作用,熔岩与泥沙合二而一,变成了这个黑沙滩。

    海边的石头都是黑色的

            按说人们应该远远离开那些可能爆发的火山才是。然而往往是距离火山越近,人口越稠密。火山灰既能进行破坏,又是天然肥料。落过火山灰的地方,土地变得肥沃。如果气候等其他条件也很好,就可以帮助人们得到别处少有的丰收。火山喷出的东西,有很多是有用的。火山灰不仅有肥田的作用,而且还是天然的水泥。

  • 应大家要求,再发意大利人阿德瑞阿诺部分照片

    2007-05-14 11:46:27

    感谢大家捧场!应大家要求,再发意大利人阿德瑞阿诺部分照片。旅游卫视《行者》栏目,下周一二(22、23日)晚10点播出他在印度北部和回到意大利的生活。29、30日播出他在印度南部是怎样生活的。敬请观看。

    中学时期的阿德瑞阿诺(后排左2)与他的同学们在一起

    这是阿德瑞阿诺16岁第一次出行时留下的照片

    阿德瑞阿诺和他深爱的初恋女友第一次到达印度

    这就是他的初恋女友。据说,他喜欢女友身上那股野性。不幸的是,几年后,女友嫁给了另外的男人,现在已经有了三个孩子。这件事,给阿德瑞阿诺带来了终生的打击。

    他和初恋女友曾经美好浪漫的时光

    在印度初识这位乞丐女子

    给予这位乞丐女子许多帮助

    他接受了乞丐女子和她的7个孩子们,并帮助孩子们上学,使他们走向了一个新的生活

    两年后,女子带着孩子们离开了他。据说,这女人酗酒、打人,身上有不少恶习,但不管怎样,阿德瑞阿诺对她非常包容,没想到,女人还是离开了他,至今没有音信。

    阿德瑞阿诺时常流露出这种忧郁的神情

    阿德瑞阿诺曾在80年代,住在南部印度这座古庙(左边)里

    每天早晨坐在山顶等待看日出

    傍晚等待看日落

    被融合在大自然中,是他感觉最美好的时刻

    喜欢睡在地上,生活追求简朴

    这位意大利人,早已习惯了吃印度餐

    当我们在南部印度遇到这个女人时,阿德瑞阿诺眼睛为之一亮,他说自己希望能找一位与大自然很亲近的印度女人。不过,只可惜此女人已是他人的老婆

    阿德瑞阿诺在意大利的家,他从小在这里成长

    阿德瑞阿诺的家座落在意大利靠近米兰这个宁静的小镇上

    在意大利,与他年迈的父母在一起(父亲今年83岁,母亲79岁)

    与父亲有着很相象的个性

    阿德瑞阿诺的父亲和弟弟

    回到意大利家中,仍然少不了缝缝补补

    坐在自家的客厅里,显得有些不那么自在

    临回印度前,帮家里做许多事情,这是正在做番茄酱

    这是阿德瑞阿诺最要好的朋友,一个浪漫的意大利乡村歌手,据说,此人身上也是野性实足

    这是阿德瑞阿诺第一次拿起相机,在意大利为我拍摄的照片。

  • 旅游卫视》孤独的长路——我在印度恒河边上遇到一位奇特的意大利人

    2007-05-14 11:45:03

      有闲工夫时,大家请在这周一二(1516日)晚10点收看《旅游卫视》的《行者》栏目。共7集,本月每周一二同一时间播出    
              孤 独 的 长 路
    ——我在印度恒河边上遇到一位奇特的意大利人

         阿德瑞阿诺是我在印度“瑜珈修行中心”的瑞什凯诗小镇认识的一位意大利人。自从30年前他第一次到印度,就被那片土地深深地吸引。之后,他把自己的情感、幸福、喜怒哀乐全给了印度。他说着一口印度语,吃着一口印度餐 。他说,自己为恒河的太阳活着,那是他生命的全部。
         第一次与阿德瑞阿诺相见,是在小镇恒河边的沙滩上。
         那天下午,我和朋友在恒河边上准备拍照,突然发现不远处的白色沙滩上独自坐着一位棕色皮肤的男人,此人披散着湿润的长发,赤裸着上身,下身只系了一条白色的窄布条,正静默在恒河岸边。
    看他的装束气质感觉有些特别。

         第二天……三天……四天,我们每天都能看见阿德瑞阿诺独自坐在太阳下的沙滩上,他身材消瘦,看上去却很有肌肉感,很健康。由于恒河水不断地流动,他每次下河游泳时,都会顺着河水游到几百米之外的地方,然后,他从岸边再走回原处。从河里刚上岸的阿德瑞阿诺,湿漉漉的棕色身体,在阳光的照射下,亮铮铮的,很有光泽,他走在沙滩上步伐稳健,昂首挺胸,看上去很像古罗马的角斗士。而当他用一块白布擦拭湿润的长发的时候,竟是如此细致,动作非常轻盈、舒缓。

           后来,在与阿德瑞阿诺多次接触中,我才知道,阿德瑞阿诺70年代第一次走进印度,就离不开这里的太阳和恒河水。他说,自己喜欢太阳,因为,太阳非常公平地把阳光洒向每个角落,给人们带来温暖,却从不嫌贫爱富。在他的生命中,大自然是唯一可以信赖和依靠的。

          他平时,总是打着赤脚,不论走在被太阳暴露后滚烫的沙石上,还是走在垃圾遍地的街道上。不论春夏秋冬,他从不睡在床上,走到哪里,他都带着一个一米多长的草席子,睡在星空下。喝恒河的水,吃饭也很简单,有时两个芒果,有时一把花生。他认为,生活越简单,身心越轻松。但他不认为自己是苦行僧,因为,他从不化缘,也不进寺庙朝拜。

           然而,他毕竟是个意大利人,过惯了印度的苦行生活,回到意大利他又将怎样面对现实?
    他在印度究竟怎样渡过每一天生活?
          共分7集播出:
          第一、二、三集:跟着阿德瑞阿诺在北部印度
          第四集:阿德瑞阿诺回到意大利的父母家
    第六、七、八集:阿德瑞阿诺在南部印度

    阿德瑞阿诺9岁时

    16岁的阿德瑞阿诺,也是他第一次独自离开家乡的时候

     他在印度南部

    他在印度找了一个靠讨饭谋生的乞丐女人

    此女人带了与其他男人生的7个孩子,与他生活了两年,后来,又带着孩子跟另外的男人跑了,至今没有下落,为此,他非常伤感。